明心見性究竟見到了什麼?
——見性不是看見一個東西,也不是得到一個神祕境界
台灣李貢銘
前一篇談到「寂滅、圓寂、空、無自性與真如」,最重要的目的,是先破除一個根本性的錯誤觀念:
佛法所說的「空」,不是什麼都沒有;「寂滅」也不是死亡;「真如」更不是宇宙中另外存在的一個神祕東西。
當這些基本觀念建立以後,我們才能進一步討論禪宗最重要的一句話:明心見性。
可是問題來了:
到底什麼叫「明心」?什麼叫「見性」?見性究竟見到了什麼?
是不是打坐到某一天,忽然眼前放光,看見一個東西?
是不是進入完全沒有念頭的境界,就是見性?
是不是身體出現氣動、光明、震動、清涼、喜樂,就是見性?
是不是心中突然非常清楚、非常安靜,就是見性?
這些問題如果沒有弄清楚,修行人非常容易把修持過程中的某些身心現象,誤認為已經悟道。
因此,學習「明心見性」,第一件事情不是急著去找本性,而是先知道:
哪些東西不是本性。
一、見性不是用眼睛「看見」
「見性」的「見」,不是普通眼睛所看的見。
我們說:
我看見一座山。
我看見一個人。
我看見一道光。
這些都是眼根對色塵產生的認識,但是「見性」不是這種見。如果本性可以像桌子、椅子一樣被我們看見,那麼馬上就出現一個問題:誰在看?又看見了什麼?
如此就形成:
一個「能見的我」,以及一個「被我看見的本性」。
這仍然是能所對立。只要還把本性當成一個被自己觀看、取得、掌握的對象,就不是禪宗究竟所說的見性。
所以「見性」的「見」,比較接近「悟」、「證」、「明白」、「親證實相」。它不是視覺作用。
二、第一個要分清楚的是「妄心」
平常人一天到晚都活在自己的念頭裡。
早晨醒來:今天要做什麼?
昨天那個人為什麼這樣對我?
今天工作順不順?
錢夠不夠?
孩子怎麼辦?
身體是不是有問題?
別人怎麼看我?
這些念頭一個接一個,幾乎沒有停止。
佛教把這種隨境而轉、分別計較、執著取捨的心識活動,概括地稱為妄心。
「妄」不是說它完全不存在。它明明存在,也確實影響我們。所謂「妄」,是說我們把暫時生起的念頭當成真實,把它抓住不放。例如別人說了一句不好聽的話,聲音其實幾秒鐘就消失了。可是我們可以把那句話放在心裡三天、三個月,甚至三十年。外面的聲音早已不存在,內心卻不斷重播。真正使我們痛苦的,往往已經不是當初那句話,而是自己心識不斷抓取、回憶、解釋與強化。修行首先就是開始看見這件事情。
三、第二個層次是「識心」
比妄想更深一層,就是佛法所說的「識」。眼睛看見東西,有眼識。耳朵聽見聲音,有耳識。鼻、舌、身各有其識。再加上第六意識、第七末那識、第八阿賴耶識,唯識學建立八識系統來分析我們整個認知生命。
所以平常我們所說的:
「我知道。」
「我認為。」
「我記得。」
「我喜歡。」
「我討厭。」
「我判斷。」
背後都有非常複雜的心識活動。因此「明心」並不是把第六意識想得更加清楚。思想非常敏捷,不代表見性。記憶力很好,不代表見性。辯論佛理非常厲害,也不代表見性。能背誦大量經典,仍然不等於見性。因為這些都可能仍然停留在識的作用。
四、第三個最容易被誤認的是「無念」
很多修行人開始打坐之後,第一個目標就是:「我要把念頭全部消滅。」
於是念頭一來,就趕快壓。又來,再壓。
最後偶爾進入一種非常安靜、沒有太多念頭的狀態,就非常高興:「我見性了!」
這是修行中非常容易出現的誤會,無念可以是一種禪定現象,但無念本身並不能直接等同於見性。
為什麼?
因為念頭少,是一種狀態。既然是狀態,就可能進入,也可能退出。
今天坐得很好,很清淨。明天遇到一件大事情,煩惱又全部回來。
如果清淨來了就是佛,煩惱來了又變凡夫,那麼這個「佛」仍然隨境界生滅。
所以禪宗真正講的無念,不宜簡單理解成腦子裡完全沒有任何念頭。
《六祖壇經》對「無念」的核心精神,是於念而不著念。
也就是:念可以生,但是不被念綁住。這比強迫自己「什麼都不能想」深入得多。
五、第四個容易被誤認的是「清淨」
有些人打坐多年以後,心非常安靜。身體舒服。呼吸細微。外面的聲音好像離自己很遠。心中沒有太多欲望,也沒有明顯煩惱。這是很好的修行現象。
但仍然要問:這個清淨會不會變?
如果出定以後遇到別人侮辱你,馬上生氣,那麼剛才的清淨只是一種定境。
如果遇到金錢利益,貪心又起來。
遇到感情,執著又起來。
遇到生死,恐懼又起來。
這表示煩惱的根還沒有真正拔除。
因此,清淨值得珍惜,卻不要急著給自己一個「我已經見性」的結論。
修行最怕的就是:境界還沒有錯,解釋境界的人先錯了。
六、第五個最微細的問題是「靈明覺知」
修行再深入,有些人會發現:
念頭來,我知道。
念頭走,我知道。
身體痛,我知道。
舒服,我知道。
外面有聲音,我知道。
沒有聲音,我也知道。
於是開始認為:「這個永遠知道的,就是我的本性!」
這比把妄念當成心,已經進步很多。但是從佛法嚴格的修證立場來說,仍然需要繼續觀察。
因為「我有一個永遠不變的覺知」這句話,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重新建立一個更加微細的「我」。
粗的我執破掉了,細的我執又建立起來。
以前執著:「身體是我。」
現在變成:「覺知是我。」
以前執著物質,現在執著精神。執著的對象改變了,但是「我要抓住一個真正的我」這個根本習氣可能還在。所以佛法不只破「所知」,最後連對「能知」的實體化執著也必須放下。
七、見性不是另外找到一個「真我」
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分界。
修行人很容易想:以前那個我是假的。現在我要找到一個真的我,於是把肉體叫假我。把思想叫假我。把情緒叫假我。最後在身體裡面想像有一個永遠不生不滅的「真我」。
如果把佛性理解成這樣,就很容易重新落入一個永恆精神實體的觀念,因此講佛性、真如、如來藏時,一定要同時具備空性的智慧。
佛性不能離空性而談,真如也不能被建立成一個可以抓住的實體,否則嘴巴雖然講佛性,實際上心裡建立的可能還是一個更加精緻的我執。
八、那麼「佛性」究竟是什麼?
「佛性」是大乘佛教非常重要的語言。
初學者可以先從一個方向理解:眾生具有覺悟的可能。
但不能馬上把佛性物質化,不要想像每一個人的身體裡,都放著一顆看不見的佛性。好像米裡面有米心,水果裡面有果核一樣。佛性不是解剖可以找到的東西,也不是一團氣,不是一道光。不是丹田中的熱。不是眉間的亮點。不是夢中的神祕景象,更不是任何特殊感覺。如果把這些身心現象稱為佛性,就把修證層次混亂了。
九、「如來藏」為什麼又說眾生本具?
談到這裡,初學者一定會繼續問:
佛經不是又講「如來藏」嗎?
既然有個「藏」,不是表示裡面藏著一個東西嗎?
這就是佛教語言非常需要善巧理解的地方。
如來藏思想強調眾生雖在煩惱之中,仍不應認為自己永遠只能是凡夫。
就像烏雲遮住天空,我們不能因為今天看不到太陽,就說太陽永遠不存在。但是這個譬喻仍然只是方便,千萬不能反過來認為:「佛性真的像一顆太陽藏在我的身體裡。」
那又把譬喻實體化了。所以大乘經論談如來藏,必須與空、無我、緣起互相參照。如此才不會從「斷滅」的錯誤跳到「常見」的另一端。
十、真如與佛性有什麼不同?
這幾個名詞在不同經論與宗派中,用法並不完全相同,不能機械地說它們百分之百就是同義詞。
但初學階段可以先作方便理解:
「真如」比較著重諸法如實、本然的實相。
「佛性」比較著重眾生覺悟成佛的可能與根本依據。
「如來藏」則常從眾生雖被煩惱覆蔽而具有成佛可能的角度說明。
而禪宗講「見性」,則把重點放到:修行者親自證悟。
所以名詞不同,說法不同,切入角度也不同,如果執著文字,就會互相打架,如果知道祖師建立名相是為了引導修行,就比較容易明白:文字只是指月的手指。真正重要的是月亮,不是手指。
十一、什麼才叫真正的「明心」?
「明心」首先要明白:
我們平常認為的心,究竟在做什麼?
貪心起來,知道貪心。
瞋心起來,知道瞋心。
恐懼起來,知道恐懼。
嫉妒起來,知道嫉妒。
愛欲起來,知道愛欲。
執著起來,也知道自己正在執著。
但是修行不能只停留在「知道」。
還要繼續觀察:它從哪裡來?
靠什麼條件生起?停留多久?又如何消失?如果不再餵養它,它還能維持多久?
慢慢就會發現:所有心理現象都是因緣所生。
沒有任何一個念頭能永遠停留,於是我們對念頭的執著開始鬆動。這就是修觀的重要意義。
十二、「見性」不是獲得,而是放下錯認
凡夫一直在做一件事情:把不是我的東西當成我。
身體是我。思想是我。情緒是我。身份是我。財富是我。名聲是我。成就是我。
甚至修行以後:境界是我。功夫是我。神通是我。清淨是我。悟境也是我。所以修行一路走來,就是不斷看破這些錯認。
因此,見性不一定適合理解成「得到」。因為「得到」的語言很容易產生:以前沒有,現在得到。既然得到,就可能失去。
真正的修證反而更接近:看清原來的錯認。
不是增加一個新的東西,而是放下一層又一層的妄執。
十三、為什麼開悟之後仍然要修?
這也是很多人的疑問。
既然已經見性,為什麼還要修?因為「見」與「完全圓滿」不能簡單畫上等號。
可以用一個方便的比喻。一個人在黑暗中迷路很久,突然閃電一亮,看清楚前面的道路,他確實看見路了。
但是:看見道路,不等於已經走完全程。
所以禪宗歷來非常重視悟後起修,知見打開之後,還要在生活、人事、順逆、得失、愛憎之中磨鍊。
以前一被罵就生氣三天,現在可能三個小時。繼續修,三分鐘。再進一步,念頭起來當下便能照見,不再跟著跑。這才是功夫逐漸純熟。
十四、真正的修行一定要回到生活
判斷修行是否進步,不應只看打坐時有沒有特殊境界。
更重要的是:
脾氣是不是比較少?
執著是不是比較輕?
遇到事情是不是比較清楚?
受到委屈是不是比較能放下?
面對利益是不是比較不貪?
面對稱讚是不是比較不飄?
面對批評是不是比較不亂?
面對衰老、疾病、生死,是不是逐漸多一分智慧?
如果打坐時清淨得不得了,一下坐就與人爭吵,那麼這個清淨還沒有真正進入生命。
如果修行多年,卻越修越傲慢,處處認為:
「我懂,你們不懂。」
「我有境界,你們沒有。」
「我已經見性。」
這個「我」反而可能被養得更大。
所以真正的見地,往往伴隨的是我執逐漸減輕,而不是身份感越來越強。
十五、修行中最常見的六種「假見性」
初學者尤其應當注意以下六種情況。
第一,把沒有念頭當見性。
沒有念頭可能只是定境。
第二,把身體舒服當見性。
輕安、清涼、溫暖都是可能出現的身心現象。
第三,把看見光明當見性。
禪修中的光影現象不能直接等同佛性。
第四,把氣脈變化當見性。
氣動、熱流、震動、自發運動屬於另一層面的身心現象,不能與般若智慧混為一談。
第五,把靈感敏銳當見性。
預感、夢境、直覺甚至特殊經驗,都不能作為見性的充分證明。
第六,把「我知道有個覺知」當見性。
這是最微細的一關。
因為那個「我知道」本身仍可能隱藏能所對立。
十六、如何知道自己的方向沒有走偏?
可以用三個方向檢驗。
第一是:智慧有沒有增加?
不是知識,而是面對事情的洞察力。
第二是:煩惱有沒有減少?
如果學佛十年,貪瞋癡反而越來越強,就要重新檢查方法。
第三是:我執有沒有變輕?
這是非常重要的標準。
如果修行讓一個人越來越覺得自己特殊、神聖、比別人高,甚至不接受任何勸告,就需要特別警覺。
真正的佛法不是建立一個更加偉大的「修行之我」,而是不斷照見我執如何形成。
十七、從「妄心」到「見性」可以怎麼理解?
為了方便初學者,可以暫時整理成一條學習次第:
妄心
↓
觀察念頭
↓
認識心識
↓
不隨妄念
↓
心漸清淨
↓
觀照能所
↓
破除我執
↓
不住於空
↓
不著於有
↓
體悟真如
↓
明心見性
↓
悟後起修
↓
悲智雙運
但是一定要注意:這只是一張「學習地圖」。
真正修證不是像爬樓梯一樣,一格一格機械前進。每一個人的根器、方法、因緣與體會都不同。地圖是幫助我們認識方向,不能把地圖當成目的地。
十八、明心見性的最後一關:連「見性」也不可執著
這是最值得修行者深思的地方。
開始修行時,我們想:「我要見性。」
這個願望沒有錯。
但是如果有一天,心中牢牢抓著:「我已經見性了。」
那麼新的執著又出現了。
誰見性?
我。
誰比別人高?
我。
誰已經悟道?
還是我。
於是修行繞了一大圈,最後又回到原來的「我」。
所以佛法非常微妙。
先建立修行目標。
再依目標努力。
到了最後,連目標所建立的執著也要放下。
如同渡河需要船。
沒有船,過不了河。
但是到了對岸,不能把船背在身上一輩子。
結語:見性不是看見一個東西,而是不再被假象欺騙
所以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:明心見性究竟見到了什麼?
嚴格來說,不應把它理解成「看見了一個什麼東西」。因為只要有一個東西讓「我」看見,就很容易重新形成能見與所見的對立。真正的修行,是從認識妄心開始。
看見念頭生滅。看見情緒生滅。看見身體生滅。看見境界生滅。進一步連「能觀察這一切的我」也不再輕易實體化。
最後才逐漸明白:
生滅之中,不必另外尋找一個不生滅的東西;萬法緣起之中,也不必逃離萬法另外尋找真如。
真如不是離開人生以後才出現,佛性也不是躲在身體深處等待我們找到,修行真正要做的,是把一層又一層錯誤的認定放下。
妄念來,不被妄念騙。
境界來,不被境界轉。
清淨來,不執著清淨。
空境現前,也不執著於空。
有所體悟,更不建立一個「我已經悟道」的我,到了這裡,才開始真正體會:
明心不是得到一顆心,見性不是看見一個性。
而是在一切生滅、來去、順逆、動靜之中,如實而知,不取不捨,不住兩邊。
因此修道最後最難放下的,可能不是財富、名利與情欲,而是那個非常微細的念頭:
「我是一個修行人。」
再深入一層,甚至:「我已經見性。」
也不可住。
這才是從「明心見性」走向真正解脫時,修行人必須面對的最後幾重關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