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我們祈願共渡眾生,人心清靜。 二、我們尊重信仰大眾,提倡修養。
三、我們奉行人心慈愛,心存善念。 四、我們實踐生活修行,生活美滿。
五、我們信仰人間正道,日日行善。 六、我們禮敬常住三寶,神澤永被。
第七識的我執從哪裡來?
第七識的我執從哪裡來?
——末那識如何把第八識執為「我」
台灣李貢銘
前面談到見分與相分,我們已經知道,凡夫的認識活動很容易形成一個基本結構:
有一個「我」在認識。
有一個「境」被我認識。
於是能所成立。
但是問題還可以再往下追:
這個「我」究竟從哪裡來?
我們為什麼從小到大,都那麼自然地覺得:
「這是我。」
「這是我的身體。」
「這是我的思想。」
「這是我的感受。」
「這是我的東西。」
甚至連修行以後,還會出現:
「我的境界。」
「我的功夫。」
「我的法門。」
「我的證量。」
這個「我」看起來非常牢固,好像從來沒有離開過。
唯識學告訴我們:
真正長期執著「我」的核心,主要就在第七識——末那識。
一、第六識會分別,第七識會執我
很多人學唯識時,容易把第六識與第七識混在一起。 閱讀全文
《地府審判錄之三》
《地府審判錄之三》
詐騙別人的錢財,究竟會形成多少世的因果債?
不義之財可以享受一時,欺騙良知的罪業卻不會因死亡而變成清白
作者:台灣茅山宗壇李貢銘
人活在世間,最容易使人迷失良知的東西,莫過於金錢與利益。
有些人為了生活而努力賺錢,有些人為了改善家庭經濟而辛勤工作,這些都是人之常情。金錢本身並沒有罪惡,真正需要警惕的,是一個人為了取得金錢,竟然可以不顧別人的生死,不惜欺騙、背叛,甚至將別人一生辛苦累積的財產據為己有。 閱讀全文
見分與相分:我們看見的是世界,還是自己的心?
見分與相分:我們看見的是世界,還是自己的心?
——從唯識四分談能見、所見與明心見性的關係
台灣李貢銘
前面談到「覺明為咎」,最重要的一個問題,就是本來清淨圓明的覺性,為什麼後來會出現一個「能知」與一個「所知」?
只要能所一分,世界就開始複雜了。
有一個「我」在這裡,就有一個「世界」在我的對面。
有一個「我在看」,就有一個「被我所看見的東西」。
有一個「我在想」,就有一個「被我思想的對象」。
佛教唯識學把這種最基本的認識結構,分析成「見分」與「相分」。如果再深入下去,還有「自證分」與「證自證分」。這就是唯識學著名的「四分說」,但是我們不要一開始就被這些名詞困住,先從每天最普通的一件事情說起。 閱讀全文
從「覺明為咎」談宇宙本體與萬有之生
從「覺明為咎」談宇宙本體與萬有之生
——綜合《楞嚴經》、《易經》、道家與唯識思想的理解
台灣李貢銘
修學佛法到了深處,終究會碰到一個非常根本的問題:
本來清淨的自性,為什麼會產生無明?本來寂然不動的本體,為什麼會生出千差萬別的世界?
這不只是佛教的問題,也是幾千年來宗教、哲學乃至現代科學一直追問的問題。
《宗鏡錄》引用《楞嚴經》的思想來說明這個問題,可以歸納成一句話:
「最初不覺,忽起動心。」
問題也就從這裡開始了。
一、既然本來是覺,為什麼又會「不覺」?
如果眾生的本性本來清淨、本來圓明,那麼第一個無明究竟從哪裡來?
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。
如果說無明本來就存在,那麼本體就不能稱為純粹清淨;如果說無明原來不存在,那麼不存在的東西又為什麼突然出現?
所以《楞嚴經》談到:「覺明為咎。」就是從「覺」與「明」之中,說明無明與萬象如何發生。 閱讀全文
《地府審判錄之二》
《地府審判錄之二》
生前設計陷害別人的人,死後究竟要償還多少冤債?
人間可以隱瞞真相,良知卻記得所有罪惡
作者:台灣茅山宗壇李貢銘
人活在世間,最可怕的事情,不一定是遭遇貧窮、疾病或失敗,而是明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正在傷害別人,卻仍然為了滿足私慾,處心積慮地設計陷害無辜。
有些人為了金錢,可以背叛朋友;為了爭奪權力,可以出賣恩人;為了感情上的嫉妒,可以破壞別人的家庭;為了取得利益,甚至可以編造謊言,使原本清白的人蒙受冤屈。
這些人往往自以為聰明,認為只要計畫周密,沒有留下證據,便能夠逃避責任。
然而,他們忽略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。
世間的證據可以被隱藏,人的良知卻不能因為沒有證據,就把曾經發生的惡行變成善事。 閱讀全文
《地府牢籠中的希特勒》
《地府牢籠中的希特勒》
一段觀落陰經歷帶給我的因果警示
人可以欺騙天下人,卻欺騙不了自己的良知
作者:台灣茅山宗壇李貢銘
人生在世,究竟什麼才是罪惡?
是殺人放火才算犯罪?是偷盜搶劫才有罪過?還是那些隱藏在人心深處的嫉妒、怨恨、欺騙、背叛,以及刻意設計陷害別人的念頭,同樣也是罪惡的開始?
這個問題,我在年輕修道時便曾經深入思考。
民國七十四年,也就是西元1985年,當時我跟隨三姑娘學習觀落陰法術。那個年代,我對於陰陽兩界的認識,仍然有許多無法理解的地方。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