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知的是誰:覺性是真心

能知的是誰:覺性是真心,還是另一個更細的妄念?

台灣李貢銘

修行到了「念起即覺」這一步,問題開始深入了。

前面說:念頭來了,知道。情緒起來,知道。身體有感覺,知道。外面有聲音,也知道。

那麼現在就要追問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:這個「知道」究竟是誰?

如果念頭不是我,那麼知道念頭的又是什麼?

如果身體不是永恆的我,那麼知道身體存在的是什麼?

如果喜怒哀樂都會變化,那麼知道喜怒哀樂變化的,又是什麼?

很多修道人到了這裡,很容易立刻下一個結論:

「這個能知能覺的,就是我的本性!」

話不能說得這麼快。因為佛法所講的「識」,本來就有認知、分別的作用。

所以「知道」裡面,還要繼續分辨:

究竟是妄識在知,還是本覺靈明?這就是從一般修心進入明心見性以前,非常重要的一道關卡。

一、知道念頭,不等於已經見性

我們首先要建立一個觀念:

能夠觀察自己的念頭,是修行的進步,但不能因此直接認定自己已經見性。

譬如我坐在這裡,知道:「現在有一個念頭。」

接著心裡又說:「你看,我已經能觀照念頭了。」

第三個念頭又出來:「今天觀照得很好。」

第四個念頭:「我的功夫大概進步了。」

這些是不是念?全部都是。

所以有時候我們以為自己正在「覺」,實際上只是另外生出一個比較細的念頭,去觀察前面比較粗的念頭。

前面的念頭是:「我生氣。」

後面的念頭是:「我知道自己正在生氣。」

後者當然比前者多了一層反省能力,但從唯識的角度來看,仍然可能屬於意識的作用。因此不能一有「知道」,就說這是真心。

二、什麼叫做「識」?

佛法談心,不能把所有心理活動都混在一起。

簡單來說,「識」具有認識、分別、判斷的作用。

眼睛看到一個人。耳朵聽到一句話。鼻子聞到香味。舌頭嚐到味道。身體感覺冷熱。

意識開始分析:

「這個人我認識。」、「這句話是在罵我。」、「這個味道很好吃。」、「今天很冷。」這些都是認知活動。

尤其第六意識,非常靈活。

它會回憶。會推理。會想像。會比較。會分析。甚至會觀察自己。

因此修行時出現一個「我正在看自己的念頭」,仍然有可能只是第六意識形成了一個新的觀察位置。

這個觀察者很細,細到最後,人甚至會把它當成「真我」。這就是必須特別小心的地方。

三、還有一個更深的「我」躲在後面

為什麼我們總覺得:

「是我在看。」

「是我在修。」

「是我在觀照。」

「是我在入定。」

「是我悟到了。」

因為「我執」不是那麼容易消失。

粗的我執容易看見。

例如:

我的錢。我的房子。我的孩子。我的名聲。我的地位。這些比較容易發現。

可是修行以後,粗的「我」可能暫時放下一些,卻出現更細的:我的功夫。我的境界。我的清淨。我的覺照。我的開悟。

甚至最後變成:「我正在沒有我。」

這個才麻煩,因為「我」躲到修行裡去了。所以修道人越深入,越要檢查那個「能修的我」。

四、那麼真正的覺性是什麼?

這裡只能用方便的方法來說。

我們不要急著給它一個神祕答案,而是先從自己的經驗觀察。

現在你看到文字,你知道自己正在看。

外面突然有聲音,你知道有聲音。

身體有一點酸痛,你知道酸痛。

心裡忽然想到一件事情,你又知道有念頭。

仔細觀察:所知道的東西一直在變。

聲音會變。影像會變。身體感覺會變。念頭會變。情緒也會變。

但是所有變化,都必須在「被知」的情況下,才能成為你的經驗。

於是問題來了:這個「知」,本身有沒有形狀?找不到。

它是紅色還是白色?不是。

它在身體哪一個固定位置?

很難如此指認。

念頭來,它知道。

念頭走,它也知道。

所以修行真正有意思的地方,不是急著說:「這就是佛性!」

而是:繼續參。

五、不要把「覺性」想成身體裡住著一個人

這是另一個常見錯誤。

一聽到「能知的覺性」,馬上想像:身體裡面大概住著一個真正的我。

眼睛像窗戶。耳朵像收音機。身體像房子。裡面有一個靈魂坐著觀看一切。這又落入一種實體化的想像。佛法講無我,就是要我們小心這個問題,不能把世俗的肉體之我放掉以後,又創造一個更神祕的「靈性之我」。

否則只是換了一個名字。

以前叫「我」。現在叫「真我」。

以前執著肉體。現在執著靈魂。

以前執著思想。現在執著覺性。

名稱改了,執著並沒有真正鬆開。

六、「知」與「分別」要慢慢分清楚

這裡可以做一個簡單的實修觀察。

有人在外面敲了一下。

第一剎那:聽見。

接著:「這是敲門聲。」

再接著:「誰在敲門?」

再接著:「怎麼這個時候來?」

再接著:「一定又有事情找我!」

看見沒有?

第一層非常單純。後面越來越複雜,聲音只是聲音,但是意識很快開始命名、分析、聯想、判斷。

所以修行不是把這些功能全部消滅,而是慢慢看清:原始的覺知,與後來追加的分別,是不同層次的作用。

看到就是看到,接下來喜歡、不喜歡,是另一層。

聽到就是聽到,接下來舒服、不舒服,又是另一層。

真正纏住我們的,通常不是第一層接觸,而是後面不斷增加的分別執取。

七、真正的覺不是呆呆的

有人以為不分別,就是什麼都不知道。

錯了。

如果馬路上一輛車開過來,你還說:「一切皆空,我不分別。」

那不是智慧,該閃還是要閃。修道不是把正常功能修壞。

真正的智慧是:該分別時能分別,分別之後不執著。

知道紅燈要停。知道什麼可以吃、什麼不能吃。知道誰是父母、誰是孩子。知道事情有輕重緩急。這些世間正常的分別不能沒有。

問題是:

分別之後,心有沒有產生牢不可破的執著?

因此「無分別智」不能簡單理解成「什麼都分不清楚」。它真正要超越的,是那種由我執所推動的黏著性分別。

八、鏡子為什麼常被拿來譬喻心?

古人很喜歡用鏡子譬喻心。

鏡子有一個特性:東西來了就照。

漂亮的人來,照。不好看的人來,也照。

紅色來,現紅色。黑色來,現黑色。

鏡子不會說:「這個漂亮,我留下來。」也不會說:「那個難看,我拒絕照。」人走了,影像自然沒有。這個譬喻非常好。

真正的觀照也是如此:境來則現,境去不留。不是拒絕境界,也不是抓住境界。

如果境界一來,心就黏住,這叫執著。如果境界還沒來,就一直等待,這叫攀緣。

如果境界已經過去了,還反覆回憶,這叫留滯。

所以真正的自在,就是:來則應,去則空。

九、動也是它,靜也是它

這就回到前面〈人我如虎〉所講的「埋真拒覺」。

很多人只認靜,不認動。

坐著沒有念頭:「這是本性。」

起來處理事情:「妄念來了。」

這樣就把本性切成兩半了。

如果真正的覺性只有打坐才存在,那麼下座以後它跑到哪裡去了?

走路的時候,誰知道走路?

吃飯的時候,誰知道味道?

講話的時候,誰知道自己在講?

生氣的時候,又是誰知道自己生氣?

所以真正要參的是:

動靜之中,覺知並沒有因為境界不同而需要被製造出來。

靜時,不要抓住靜。

動時,也不要排斥動。

這樣才不會「味靜冥空」。

十、修行最怕把一個境界認成本性

打坐會出現很多狀態,身體輕安。呼吸微細。時間感消失。身體界線模糊。光明感。寂靜感。念頭暫停。喜悅。甚至覺得自己與天地融為一體,這些經驗可以出現。

但是有一個原則一定要記住:

凡是「出現」的,就還要觀察它是不是也會「消失」。

有來有去,就是現象。今天有,明天沒有,就是境界。入定有,出定沒有,也不能急著認定為究竟本性。

因此修行遇到特殊境界,不要害怕,也不要興奮。知道即可,來了,不迎。去了,不追。否則原來修道要破執著,最後反而執著修道境界。

十一、從「我在覺」到「覺而無住」

初學時一定需要:「我要觀照。」這沒有錯。

因為散亂太重,需要建立覺察,慢慢熟悉以後,就不需要一天到晚在心裡喊:「我正在觀照。」

就像學開車。

初學時:注意方向盤,注意煞車,注意後照鏡,注意速度,每一樣都很用力。開久以後,自然而然,修行也是如此。

最初:有意識地覺察。

進一步:覺察自然發生。

再深入:不執著能覺,也不執著所覺。能所逐漸淡化,不是昏沉。不是不知道。反而清清楚楚。

只是少了一個一直站在中間說:「我正在清清楚楚。」

十二、明心不是得到一個新的心

這一點尤其重要。

很多人以為「明心見性」是修到最後,忽然得到一個以前沒有的東西。

好像身體裡打開一個機關:

「啊!真心出來了!」

如果真心是修出來的,那麼它就是因緣所生。

有生,就有滅。

真正要明白的是:

不是製造真心,而是認清原來一直被妄想執著遮蔽的事實。

所以「明」這個字非常好。

不是創造。

而是看明白。

就像房間本來有東西,只是黑暗中看不清楚。

燈一開,不是東西才出生。

只是:

看見了。

十三、真正的功夫仍然要回到人我之間

最後還是要回到生活檢驗。

一個人說自己懂得覺性、真心、佛性,講得天花亂墜,沒有用。

要看:

被罵的時候怎麼樣?吃虧的時候怎麼樣?利益衝突時怎麼樣?別人否定自己的時候怎麼樣?家庭不順自己意思時怎麼樣?如果一碰到事情,「我」馬上跳出來,那麼表示理上雖然知道,事上還沒有透。

所以真正的修行,不是比誰會講「空」,而是看誰真正能放。

不是比誰能坐多久,而是看誰在人我是非中仍能保持清明。

不是比誰有特殊境界,而是看境界過後,貪瞋癡有沒有減少。

這才是真正的驗證。

結語:知道「誰在知」,還要放下「有一個誰」

修行從散亂開始,先學會:念起能知。

進一步:知而不隨。

再進一步:觀察能知與所知。

最後還要連「有一個我正在觀照」的細微執著,也慢慢看清楚。因此「能知的是誰?」是一個很好的參究問題,但不能急著找一個答案塞進去。

不是回答:「是靈魂。」不是回答:「是真我。」

甚至不能只是背一句:「是佛性。」因為那都可能只是概念。

真正的參究,是在自己的身心上親自觀察:念頭生起時,知道。念頭消失時,知道。聲音來時,知道。聲音去時,也知道。動時知道。靜時知道。清淨知道。散亂也知道。

然後再問:

所知的一切都在變,這個「知」究竟如何理解?

再深入一步:

如果我說「這個知就是我」,那個「我」是不是又被建立起來了?

到了這裡,修行就開始從「降伏妄念」進入「破除能所」。最終不是建立一個更高級、更神祕的「我」,而是連那個想要抓住「真心」的手,也慢慢鬆開。

所以真正的明心,不是心裡得到一個答案,而是越來越清楚:

境來能照,境去不留;念起能覺,覺而不住;動靜一如,應用自在。

到了這一步,下一道真正的大門才會出現:

既然能知與所知都不可執著,那麼佛法所說的「無我」,究竟是不是什麼都沒有?

這就要進一步談「無我」與「真心」之間,看似矛盾、實際上極為重要的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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