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分與相分:我們看見的是世界,還是自己的心?

見分與相分:我們看見的是世界,還是自己的心?

——從唯識四分談能見、所見與明心見性的關係

台灣李貢銘

前面談到「覺明為咎」,最重要的一個問題,就是本來清淨圓明的覺性,為什麼後來會出現一個「能知」與一個「所知」?

只要能所一分,世界就開始複雜了。

有一個「我」在這裡,就有一個「世界」在我的對面。

有一個「我在看」,就有一個「被我所看見的東西」。

有一個「我在想」,就有一個「被我思想的對象」。

佛教唯識學把這種最基本的認識結構,分析成「見分」與「相分」。如果再深入下去,還有「自證分」與「證自證分」。這就是唯識學著名的「四分說」,但是我們不要一開始就被這些名詞困住,先從每天最普通的一件事情說起。

一、你看見一朵花,究竟發生了什麼事?

假設桌上放著一朵紅色的花。

你眼睛一看,馬上知道:「這是一朵紅花。」

一般人認為事情非常簡單:花在外面,我用眼睛看見它。

但是唯識學認為沒有這麼簡單,外境與眼根接觸之後,經過我們的感官、神經以及心識的認知作用,才形成我們當下所經驗到的「花」。

所以嚴格來說:我們直接經驗到的,是心識中呈現出來的花之相。

這個被認識、被呈現的境相,叫作:相分。

而能夠看見、辨別、認識這朵花的作用,叫作:見分。

所以最簡單地說:見分是能見,相分是所見。一個是認識的作用,一個是被認識的境相。

但是唯識真正深奧的地方,是接下來這個問題:你怎麼知道自己正在看?

這就不能只用見分、相分解釋了。

二、除了「看見」,還有一個「知道自己看見」

比如現在有人問你:「剛才有沒有看到那朵花?」

你回答:「有,我看到了。」

這表示你不只是看見花而已,你還知道自己曾經看見。

換句話說:心識除了具有「向外認識」的功能之外,還具有某種「自知」的作用。

唯識學把這一層稱為:自證分。

可以用一個簡單的方式理解:

相分——被看見的花。

見分——能夠看花的作用。

自證分——知道自己正在看花。

但是問題又來了:你怎麼知道「我知道自己正在看」這件事情沒有錯?

於是唯識學進一步建立第四分:證自證分。

它是對自證分的再確認。

這樣就形成唯識四分:相分、見分、自證分、證自證分。

這四個名詞看起來複雜,其實都是在分析一個念頭裡面的認識結構。

三、四分不是四個東西

這一點非常重要。初學唯識的人,很容易把四分想像成心裡面有四個不同的東西。

這是不對的,四分不是四顆心,也不是四個靈魂。它們只是對同一個心識活動,從不同功能角度所作的分析。

例如一盞燈。燈本身發光,光又照到桌上的物品,同時燈光也顯現自己。

你不能說:照桌子的光是一盞燈,照自己的光又是另外一盞燈。它本來就是同一個作用,唯識四分也是如此。

一個識,在認識活動中,同時可以分析出能知、所知、自知以及對自知的確認。

所以不要被名相騙了,學佛最怕把解釋心的名詞,又變成新的執著。

四、我們所看見的世界,其實已經經過心識處理

現在進一步問:兩個人同時看到同一個人,為什麼感受完全不同?

甲說:「這個人很好。」

乙卻說:「我最討厭這個人。」

請問那個人到底是好還是壞?

這裡就開始涉及唯識的重要問題,外在對象可能相同,但是每一個人的經驗、記憶、情緒、習氣、立場不同,因此所形成的認識也不同。

所以我們每天以為自己是在看「客觀世界」,實際上很多時候是在看:

外境加上自己的經驗、記憶、情緒與分別之後所形成的世界。

這就是修行非常重要的一個地方。

例如同樣一句話,心情好的人聽了,覺得沒有什麼。

心情不好的人聽了,可能覺得:「他是不是故意諷刺我?」

一句話進來,後面增加了十個念頭,這十個念頭並不是對方講的,是自己的心加上去的。

最後自己痛苦半天,卻認為:「都是他害我痛苦。」

唯識就在這裡提醒我們:你必須分清楚外境本身,與自己心識所增加的內容。

這就是修心非常實際的功夫。

五、相分不能簡單等於物質世界

有人為了方便解釋唯識,會說:見分就是精神世界,相分就是物質世界。作為初步比喻,可以幫助理解,但是嚴格來說並不完全正確。

因為唯識所說的「相分」,重點是:識所顯現、所緣取的境相。

例如你做夢,夢裡看到一座山,有山、有水、有人、有房子。夢中的你也可能走路、說話、害怕、歡喜。

請問夢裡那座山是不是現實世界的一座物質山?不是。

但是在夢識之中,它仍然有所緣的「相」,所以夢境也可以從相分方面理解。

這就證明:相分不等於我們通常所說的外在物質。

它首先是「被心識所認識、所呈現的境相」。這一點搞清楚,才真正開始進入唯識。

六、夢境最容易幫助理解唯識

做夢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。

夢裡你被老虎追,你拼命跑。跑得滿頭大汗。

心裡非常恐懼,突然醒來。

老虎在哪裡?沒有。

但是剛才的恐懼是不是真的?是真的。

夢中的山河大地雖然不是醒時所認定的外境,但夢境中的心識活動、恐懼經驗卻真實發生。

因此唯識要我們思考:我們醒著的時候,是不是也把心識所呈現的境界,直接認定為事物本身?這不是說現實世界與夢完全一樣,也不是說桌子、房屋、人群統統不存在。

真正要研究的是:我們究竟如何認識「存在」?

我們從來沒有離開自己的認知條件去認識任何東西。眼睛有眼睛的限制,耳朵有耳朵的範圍,人的感官有人的世界。不同生命的感官條件不同,它們所經驗到的世界也不同。所以我們所認識的世界,永遠與自己的認識能力有關。

七、真正麻煩的不是相分,而是「遍計所執」

看到一件事情本身,問題還不一定很大,真正造成煩惱的,往往是我們對它不斷增加解釋。

例如有人沒有跟你打招呼。

事實只是:他沒有跟我打招呼。

可是第二念來了:「他是不是看不起我?」

第三念:「上次我是不是得罪他?」

第四念:「這個人真沒有禮貌。」

第五念:「以後我也不要理他。」

事情原來非常小,但是心識不斷加工,最後整個人我關係都建立起來了。這就是修行上非常值得觀察的地方,外境只有一分,自己增加了九分。最後卻把自己增加的九分全部當成真實,唯識把這種對名言、概念與分別所構成境界的執取,放在「遍計所執」的脈絡中來說明。所謂「遍計」,就是到處計度分別,事情還沒有搞清楚,心裡已經演完一齣戲了。

八、依他起:一切都是條件組合而成

那麼現象為什麼會出現?

唯識提出另一個重要概念:依他起性。

「依他」就是依靠其他條件而生起。沒有任何現象可以完全獨立存在。

一朵花需要:種子、泥土、水分、陽光、溫度、時間。人的一個念頭也一樣。今天有人罵你一句,你為什麼生氣?表面上是因為他罵你。

可是深入分析:你的個性、過去經驗、當時身體狀況、彼此關係、對那句話的理解,全部都參與其中。

如果其中條件不同,你的反應可能完全不同。

所以佛法說:諸法因緣生。

唯識則從心識活動進一步分析這個「依他而起」的過程。

明白依他起,就會慢慢減少一種很嚴重的執著:「事情本來就是這樣。」

很多事情並不是「本來如此」,而是許多條件暫時組合成如此。條件改變,結果就可能改變。

九、圓成實:不是另外找到一個神秘世界

接著便進入第三個重要概念:圓成實性。

很多人以為修行修到最後,會看見一個非常特殊的世界。有光、有佛、有神通、有特殊境界。那不一定叫圓成實。

真正的圓成實,是在依他起的現象上,看清楚我們所加上去的錯誤執著。

簡單說:依他起上,離開遍計所執,所顯的真實性,就是圓成實。

所以真理不一定藏在另外一個世界,就在現在這個世界,只是我們平常被自己的分別與執著遮住了。好像戴著一副有色眼鏡。紅色眼鏡戴久了,便認為:「世界本來就是紅的。」

佛法不是叫你換一副藍色眼鏡,而是叫你發現:原來我戴著眼鏡。這個發現非常重要。

十、見分與相分為什麼會變成煩惱?

能見與所見本身,是認識活動的基本結構。

真正的問題在於:我們在見分上建立一個真實的「我」。又在相分上建立一個真實的「外境」。

於是形成:我執與法執。

「我」是真的。

「你」也是真的。

「你傷害我」是真的。

「我討厭你」也是真的。

這些東西一層一層凝固起來,就形成牢不可破的人我世界。

所以前面談「人我如虎」,真正可怕的並不是別人,而是我們把「我」建立得太堅固。

一切事情都以我為中心:對我有利。對我不利。尊重我。看不起我。喜歡我。討厭我。我的財產。我的地位。我的觀點。

甚至到了修道以後,又變成:「我的境界。」、「我修得比你好。」、「我已經開悟。」、「我的法門最高。」這個「我」換了衣服而已。世俗的我變成修道的我,根本我執並沒有消失。

十一、修行最大的陷阱:用一個「我」去追求無我

這是修行非常微細的地方。

我們開始修行時都會想:

「我要開悟。」、「我要得定。」、「我要清淨。」、「我要明心見性。」初步沒有錯,因為修行總要有方向。但是到了後來,這個「我要」本身就會成為最後一道障礙。因為只要還有一個「我」想抓住一個「開悟境界」,能所就還存在。

有一個能悟的人。

有一個所悟的道。

有一個能得的人。

有一個所得的境界。

所以《金剛經》不斷破: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。最後連佛法本身都不能執著。因為佛法是渡河的船,不是讓你背著船繼續走路。

十二、那麼明心見性究竟「誰」見「誰」?

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。

我們常說:明心見性。

那麼請問:誰去見性?

如果有一個「我」去看見一個叫作「自性」的東西,那麼仍然是見分與相分。

我在這邊,自性在那邊。

那還不是究竟,真正的「見性」,不是拿一個心去看另外一個性,而是能所二取鬆脫之後,本來如此的覺性自然顯露。

所以禪宗講:不可將心待悟。

如果一直坐在那裡等:「什麼時候開悟?」

這個等待開悟的心,本身就已經製造了一個未來境界。

真正的功夫,是看清楚當下一念。

念起,知道。念滅,知道。

清淨,知道。散亂,也知道。

那麼再問:這個「知道」本身,有沒有跟著念頭生滅?這就開始接近修行真正重要的地方了。

十三、從「見分」回頭尋找能見者

平常我們的注意力永遠向外,看花。看人。看錢。看事情。看世界。

很少有人回頭問:是誰在看?

不是要你回答:「是我。」

因為「我」仍然是一個概念,真正修行是回過頭來觀察:眼睛看見色相的時候,這個「見」究竟如何發生?

耳朵聽見聲音的時候,這個「聞」在哪裡?

念頭出現的時候,是誰知道念頭出現?

念頭消失以後,知道念頭消失的又是什麼?

這就是從相分回到見分,再從見分深入自證,最後連能見、所見的分別都要超越。

十四、不要把「覺知」再變成新的我

現代很多修行方法喜歡講:「保持覺知。」

這句話本身沒有問題。

但是修久了又可能產生另一個陷阱:「我正在保持覺知。」於是又偷偷建立一個「觀察者」。

念頭在下面跑,有一個清清楚楚的我站在上面監視它,這仍然有微細的能所。

所以更深的功夫,不是用一個覺知去監視念頭,而是:

念起自知,知而不取。

不壓制。不追逐。不增加。不排斥。

慢慢就會發現:念頭本身來來去去。情緒來來去去。身體感覺來來去去。甚至清淨境界也是來來去去。

既然全部都在變化,那麼:知道這些變化的根本,又是什麼?這就從唯識分析逐漸走向禪宗的參究。

十五、唯識走到最後,不是增加知識,而是轉識成智

因此學習見分、相分、自證分、證自證分,並不是為了增加四個佛學名詞。

真正目的是了解自己的心究竟如何運作。

凡夫是:見境生心。生心分別。分別執著。執著造業。造業受苦。

修行則反過來:見境而知境。知念而不隨念。見分別而不住分別。

久而久之,對「我」與「境」的牢固執取逐漸鬆開。

唯識所講的修行,最後便涉及一個極重要的方向:轉識成智。

不是把八識全部消滅,而是迷時叫識,悟時顯智。第八識轉大圓鏡智。第七識轉平等性智。第六識轉妙觀察智。前五識轉成所作智。

所以修行並不是把能見、能聞、能思考的功能全部消滅。

眼睛仍然看。耳朵仍然聽。頭腦仍然可以思考。事情仍然可以處理。

真正不同的是:境界照樣來,而心不再被境界牽著走。

這才是真正的自在。

結語:看見世界以前,先看見自己的心

唯識學最有價值的地方,不只是建立一套精密的心理哲學,而是提醒我們:

不要太快相信自己所看見的就是全部真相。

因為我們看見一個人時,已經帶著自己的記憶,聽見一句話時,已經帶著自己的情緒。判斷一件事情時,已經帶著自己的立場。所以修行第一步,不一定急著改變外面的世界,而是先看清楚:我的心,究竟在這個世界上增加了多少東西?

能夠看到這一步,人我的是非就會減少很多,再進一步,連「我在看世界」這個能所結構也開始被照見。

最後才有可能真正理解:

所謂明心,不是另外找一顆心。所謂見性,也不是另外看見一個性,而是在一切見聞覺知、一切動靜來去之中,逐漸認清:

境有生滅,念有來去;能所可以建立,也可以放下,而真正的修行,就是在這一念能所未固著以前,認清自己的本來面目。

到了這裡,「見分、相分」就不只是唯識學的名詞了。它已經成為一把回頭觀心的鑰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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