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地府審判錄之三》

《地府審判錄之三》

詐騙別人的錢財,究竟會形成多少世的因果債?

不義之財可以享受一時,欺騙良知的罪業卻不會因死亡而變成清白

作者:台灣茅山宗壇李貢銘

人活在世間,最容易使人迷失良知的東西,莫過於金錢與利益。

有些人為了生活而努力賺錢,有些人為了改善家庭經濟而辛勤工作,這些都是人之常情。金錢本身並沒有罪惡,真正需要警惕的,是一個人為了取得金錢,竟然可以不顧別人的生死,不惜欺騙、背叛,甚至將別人一生辛苦累積的財產據為己有。

我修道多年,經常思考一個問題。一個人利用詐騙取得別人的財物,表面上似乎只是金錢的轉移,但在這個過程中,他究竟傷害了多少人的生命與幸福?

有人被騙走退休金,從此生活陷入困境。

有人因為相信朋友介紹的投資,最後傾家蕩產。

有人因為相信愛情,將多年積蓄交給對方,最後才發現所有甜言蜜語都是精心安排的謊言。

更有人利用宗教信仰,聲稱能夠消災解厄、改變命運,藉此恐嚇信眾,使人心生畏懼,再要求交付大量金錢。這些行為看似不同,其實都有一個共同的根源,利用別人的信任,滿足自己的貪婪。從佛道教的修行觀點而言,這不只是財產上的侵害,更涉及貪欲、妄語、欺心與違背良知。

民國七十四年,我曾跟隨三姑娘學習觀落陰法術。當年遊歷陰間的個人經歷,使我對民間信仰中的陰司審判產生許多思考。

如今,我以這段修道經歷為緣起,依據佛道因果與民間十殿閻羅的勸善思想,編寫以下故事。這是一則宗教寓言,並非我親眼見證的陰司判案,也不是對死後世界的事實證明。我希望藉由故事,使世人理解:真正可怕的,不是死後可能受到什麼刑罰,而是活著的時候,竟然能夠忍心利用別人的善良,製造難以彌補的痛苦。

一、富商死後入陰司,竟然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

相傳有一位姓黃的商人,生前十分富有。

他住著豪華住宅,出入乘坐名貴轎車,身邊經常有人奉承。在外人眼中,他是一位事業有成、財運亨通的人物。然而,他的財富並不是完全依靠正當經營取得。

年輕時,他曾經從事一般買賣,收入雖然不多,卻也足以維持生活。後來,他發現有些人只要聽見高額獲利,便容易失去判斷能力。於是,他開始設計各種投資計畫,向別人保證能夠獲得穩定而豐厚的報酬。

起初,他利用少數投資人的資金,支付其他人的利息,製造投資成功的假象。等到參與的人越來越多,他便將大量資金轉移,最後宣稱公司經營失敗,無法繼續支付。許多人因此失去畢生積蓄。但黃先生早已將部分財產轉移到他人名下,仍然過著富裕的生活。

他甚至經常對朋友說:「做生意就是各憑本事,別人願意把錢交給我,是他們自己的選擇。」

後來,他又接觸宗教活動,他發現有些信眾對於疾病、家庭不幸與未來命運十分恐懼,便開始利用這些心理弱點。他向人宣稱,只要捐獻足夠的金錢,就能夠消除祖先業障,甚至改變子孫的命運。有些人因為害怕災難,便向他交付大量財物,他將這些錢財稱為功德金,實際上卻有不少流入自己的私人帳戶。

黃先生因此更加富有,直到晚年,他仍然認為自己非常聰明。然而,有一天,他突然病倒,經過治療之後,仍然離開人世。在這則寓言中,當他再次恢復意識時,發現自己已經站在陰司大殿之前。

殿上高懸一面匾額:「善惡有憑,欺心難逃。」

黃先生心中十分不安,他不明白,自己在人間享盡榮華富貴,為什麼死後竟然被帶到這裡。

二、閻王問罪:你賺的是錢,還是別人的眼淚?

閻王坐在殿上,命令陰差呈上黃先生的生前功過簿。

閻王問:「黃某,你在人間一生,累積多少財富?」

黃先生回答:「大王,我經營事業多年,財產應該有數億元。」

閻王再問:「這些財產,有多少是正當所得?」

黃先生一時語塞。

閻王又問:「你可曾利用虛假的投資計畫,騙取別人的財物?」

黃先生急忙辯解:「投資本來就有風險,不能因為別人賠錢,就說我是詐騙。」

閻王說:

「如果你誠實告知風險,並且依照約定管理資金,投資失敗未必就是犯罪。」

「但是,你明明知道自己沒有穩定獲利的能力,卻故意保證高額報酬。」

「你明明知道資金已經出現問題,卻繼續招攬新的投資人。」

「你明明知道那些錢是別人辛苦累積的積蓄,卻仍然將它們轉為私人財產。」

「這些事情,難道都是無意的錯誤嗎?」

黃先生低下頭。

閻王接著說:

「你在人間計算財富時,只看見帳戶裡增加多少金錢。」

「但是,你可曾計算過,因為你的欺騙,有多少人失去安穩的生活?」

「你賺到的究竟是錢,還是別人的眼淚?」

這一句話,使黃先生心中開始感到恐懼。

因為他生前從來沒有這樣想過。

三、業鏡照出受害者,才知道一筆詐騙背後有多少苦難

閻王命令陰差將業鏡移到殿前,鏡中首先出現一位年近七十歲的老人。老人年輕時辛苦工作,省吃儉用,終於存下一筆退休金。原本打算退休之後,與老伴安度晚年。然而,他聽信黃先生所介紹的投資計畫,將大部分退休金投入其中。

黃先生當時拍著胸口保證:「這個投資絕對安全,每個月都有固定收入。」

老人因為相信他,便交出了積蓄,幾個月後,投資公司突然停止付款。老人四處詢問,卻始終無法取回財產。最後,只能重新尋找工作,維持晚年生活。

業鏡接著出現另一位婦人,她丈夫早逝,獨自撫養兩名孩子。多年來,她辛勤工作,希望存下一筆錢,讓孩子將來能夠接受良好的教育。黃先生向她保證,只要參加投資,幾年之後便能夠得到足夠的教育基金。婦人因此將積蓄投入。結果,所有金錢都無法取回,她只能向親友借錢,繼續維持家庭生活,鏡中又出現一位年輕人。他準備創業,原本有一筆資金,卻因為相信黃先生的高額獲利承諾,將創業資金投入其中,最後,創業計畫因此延誤。

黃先生看著這些畫面,忍不住說:「我只是拿了他們的錢,沒有叫他們這麼痛苦啊!」

閻王回答:

「你沒有親眼看見他們痛苦,不代表痛苦沒有發生。」

「你沒有親手摧毀他們的家庭,不代表你的欺騙沒有造成傷害。」

「你只記得自己得到多少錢,卻忘記那些錢原本承載著別人多少人生希望。」

黃先生終於沉默。

因為他第一次明白,自己所騙取的並不只是金錢,其中還包含老人晚年的安定、婦人對孩子的期待,以及年輕人對未來的希望,詐騙者拿走的是財產,受害者失去的卻可能是人生重新開始的機會。

四、利用感情騙財的人,為什麼罪業更加沉重?

閻王又命令陰差翻開另一冊簿籍,其中記載著黃先生曾經利用感情欺騙一位婦人的經過。

當年,他向一位離婚婦人表示愛意,承諾將來願意共同生活,婦人因為相信他,逐漸產生感情。後來,黃先生聲稱事業需要資金周轉,希望婦人暫時借錢幫助。

婦人不忍心看見自己所愛的人遭遇困難,便將積蓄借給他,黃先生拿到錢後,態度逐漸冷淡,最後,竟然完全斷絕聯絡。

婦人不只失去金錢,也因為感情受到欺騙,長時間難以重新相信別人。

閻王問:「你當年可曾真心想與她共同生活?」

黃先生回答:「沒有,我只是需要她的錢。」

閻王說:

「你若只是借錢,便應當誠實說明。」

「你若沒有感情,便不應當假裝愛情。」

「你利用別人渴望被愛的心,換取自己的利益,這便是將人的真情當成可以交易的工具。」

黃先生低頭不語。

閻王又說:

「人與人之間,最珍貴的不是財物,而是真誠的信任。」

「你欺騙金錢,已經造成財產損失。」

「你再利用感情欺騙,便使受害者連真心都受到傷害。」

這段故事提醒我們,感情詐騙的傷害,往往不只是金錢上的損失,受害者可能因此失去安全感,甚至影響往後的人際關係。因此,感情不能成為詐取財物的工具,真正有良知的人,即使無法回應別人的感情,也不應當利用對方的真心。

五、假借神佛名義斂財,是對信仰與良知的雙重背叛

接著,閻王命令陰差呈上另一份記錄。

這一次,黃先生看見自己曾經向信眾收取大量金錢的經過,有一位婦人因為丈夫長期生病,內心十分焦慮。

黃先生對她說:「你們家祖先業障很重,如果不趕快處理,恐怕還會有更大的災難。」

婦人聽了非常害怕,黃先生接著要求她支付高額費用,聲稱可以藉由特殊法事改變命運,婦人為了丈夫的健康,只好四處借錢,但是,丈夫的疾病並沒有因此改善,後來,她不但必須繼續支付醫療費用,還背負額外的債務。

閻王問:「你當年是否真的知道她家祖先有什麼業障?」

黃先生回答:「我只是照著別人教的方法說,這樣比較容易讓人相信。」

閻王又問:「你是否能夠保證法事一定改變疾病?」

黃先生回答:「不能。」

閻王說:

「既然不能,為什麼要以災難恐嚇別人?」

「既然不知道祖先究竟有何罪過,為什麼要編造罪業,使人心生恐懼?」

「你利用神佛的名義,取得信眾的財物,究竟是在弘揚正道,還是在滿足自己的貪欲?」

黃先生無言以對。

閻王接著說:

「神佛信仰原本是勸人向善,使人心生慈悲與智慧。」

「你卻利用信仰製造恐懼,再利用恐懼取得利益。」

「這樣的行為,不但傷害信眾,也使真正虔誠修行的人受到社會誤解。」

我認為,這一段尤其值得現代宗教界深思,宗教活動需要合理經費,信眾自願布施,也可以成為支持公益與宗教文化的重要力量。但是,合理募款與欺騙斂財,存在根本差別,如果有人故意編造災厄,利用疾病、死亡或祖先罪業恐嚇信眾,並且以金錢作為解除災難的必要條件,便已經偏離宗教勸善的本意。真正的修道人,應當幫助別人解除恐懼,而不是利用別人的恐懼取得財富。

六、陰司刑罰為什麼不能只用金錢衡量?

黃先生聽完所有指控,終於忍不住問:

「大王,我知道自己做錯了。可是,這些事情究竟要受到什麼刑罰?」

閻王回答:

「你以為陰司審判,只是計算應當受多少皮肉之苦嗎?」

「你在人間利用謊言取得財富,如今最重要的,是明白自己究竟造成多少傷害。」

隨後,陰差帶他走進一座名為「貪欲之殿」的地方。殿內堆滿金銀財寶,黃先生看見之後,心中十分歡喜。他以為這些財寶可以重新歸自己所有,於是,急忙伸手去拿。然而,每當他拿起一塊金子,金子便化為一張受害者悲傷的面孔。

他拿起另一塊金子,眼前便浮現一位老人失去退休金的情景,他再拿起一串珠寶,耳邊便傳來受騙婦人的哭泣聲,黃先生驚恐萬分,急忙將所有財寶丟下。

陰差對他說:

「這些就是你在人間最珍惜的財富。」

「你當年只看見金錢的價值,卻沒有看見金錢背後的人生。」

「如今讓你明白,不義之財並不是沒有代價。」

這樣的刑罰,是民間宗教寓言中的象徵性描寫。

它並非用來證明陰間確實存在某座貪欲之殿,而是提醒人們,當財富建立在欺騙與傷害之上時,良知一旦覺醒,便可能產生深刻的悔恨。金錢可以計算數目,良知所承受的悔恨,卻未必能夠用數字衡量。

七、詐騙別人的財物,究竟會形成多少世的因果債?

這是許多人最想知道的問題,一個人今生騙取別人的財物,是否一定要經過三世、五世,甚至十世才能償還?

從佛教因果教理而言,並沒有一套可以依照詐騙金額,精確換算輪迴世數的普遍規則。業力的形成與成熟,涉及行為動機、行為本身、造成的結果,以及其他眾多因緣。因此,不能簡單認為騙取多少錢,就必定受到多少世的刑罰。然而,從宗教修行的角度來說,惡業可能形成長遠影響的觀念,仍然值得重視。例如,一個人今生習慣利用謊言取得利益,如果始終不願悔改,便可能使欺騙逐漸成為根深蒂固的習性。

在佛教輪迴思想中,這類習氣可能隨業力相續,成為未來生命需要面對的修行課題,但是,這並不表示我們可以據此斷定某個人今生貧窮,就是前世詐騙的報應,也不能認為某個人今生遭遇疾病,便是前世造惡所致。

因果教理的目的,不是讓人猜測別人的前世罪過,而是提醒自己珍惜現在的每一個善念。真正值得重視的問題,並不是究竟要償還多少世,而是:

如果一個人始終不肯停止欺騙,那麼即使給他再多的人生機會,他是否仍然會重複相同的錯誤?這才是修行人最應當警惕的地方。

八、父母的不義之財,會不會影響子孫的福報?

中國民間常說:「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;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」

這句話出自《周易·坤卦·文言》,對中國傳統家庭倫理具有深遠影響。

但是,應當如何理解?如果父母利用欺騙取得大量財富,子女是否必定因此受到報應?從現實生活來看,父母的行為確實可能影響下一代。例如,父母如果經常欺騙別人,孩子可能在耳濡目染之下,形成錯誤的價值觀。

父母如果因為詐騙受到法律追究,家庭財產與生活環境也可能受到影響。

父母如果長期與人結怨,家庭的人際關係可能因此變得複雜。

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現實後果,但是,子女並不應當因為父母的惡行,就被認定具有相同的罪過。

佛教重視個人的身口意業,也強調眾生各自承擔自己的行為責任,因此,不能把父母的罪惡直接轉嫁給無辜子女。

真正值得警惕的是,父母留下的財富,究竟能不能同時留下良好的德行?

如果父母只教孩子如何賺錢,卻不教孩子如何做人,即使留下大量財產,也未必能夠帶來長久的家庭幸福。反過來說,一個家庭即使經濟並不富裕,只要父母誠實守信、勤勞正直,便可能為下一代留下珍貴的精神資產。財富可以留給子孫,良知更應當傳給後代。

九、真正的懺悔,不是花錢消災,而是停止欺騙並且彌補傷害

故事中的黃先生,終於在陰司大殿前痛哭流涕。

他跪在地上問:「大王,我現在知道錯了,還有沒有辦法補救?」

閻王回答:「你在人間享受不義之財的時候,為什麼沒有想到補救?」

黃先生說:「因為當時我只想到自己,沒有想到別人。」

閻王又問:「如果再給你一次機會,你還會利用別人的信任騙取財物嗎?」

黃先生回答:「不敢了。」

閻王說:

「不敢,是因為害怕受罰;不願意,才可能是良知真正開始覺醒。」

「如果你只是害怕刑罰,卻仍然貪戀不義之財,那麼你的悔改尚未深入內心。」

「如果你真正明白別人的痛苦,就應當願意放棄不義之利,並且承擔自己造成的責任。」

這段對話,正是我希望世人理解的修行道理,有些人做錯事情之後,急忙到廟裡求神拜佛,希望藉由法事消除罪業。但是,如果他仍然繼續欺騙別人,仍然不願歸還詐取的財物,也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,那麼這種祈求便缺乏真正的懺悔。

宗教儀式可以成為反省與改過的助緣,卻不能代替實際的責任,真正的懺悔,應當從停止惡行開始。

曾經詐騙別人,就應當依法返還財物。

曾經利用謊言傷害別人,就應當誠實澄清。

曾經利用感情騙取利益,就應當承認自己的欺騙。

曾經假借宗教名義斂財,就應當停止恐嚇信眾,並且接受應有的監督與責任。

如果一個人只想消除罪惡帶來的懲罰,卻不願意停止製造罪惡,那麼他的懺悔便失去了真正的意義。

十、結語:不義之財帶不走,留下的卻是良知與因果的考驗

我修道多年,越來越深刻體會到,人生真正值得追求的,不是無止境的財富,而是能夠問心無愧地生活。

金錢可以改善生活,卻不能取代良知,財富可以帶來便利,卻不能保證人心安寧,權力可以使人受到奉承,卻不能使不義的行為變成正當。尤其是那些利用詐騙、感情欺騙、假投資與宗教恐嚇取得財物的人,更應當深思。

你今天得到的一百萬元,可能是一位老人辛苦工作三十年所存下的退休金。

你今天騙取的五十萬元,可能是一位母親準備留給孩子的教育基金。

你今天利用感情取得的財物,可能是一個人因為真心相信你,才願意付出的全部積蓄。

你今天利用宗教恐懼取得的捐款,可能是一個家庭原本準備支付醫療費用的救命錢。

這些金錢在你的帳戶裡,只是一串數字,但是,在受害者的人生裡,卻可能代表多年辛苦、無數希望,以及原本應當享有的安穩生活。

因此,我要奉勸世人:不要因為自己善於說謊,就認為欺騙是智慧。

不要因為別人願意相信,就認為善良是愚蠢。

不要因為詐騙暫時成功,就認為自己沒有罪過。

不要因為眼前享有富貴,就認為所有不義之財都能帶來福報。

更不要利用神佛的名義,去欺騙那些正在遭遇人生苦難、急需安慰與幫助的人。

因為真正的修道人,應當使人心生光明,而不是使人更加恐懼。

真正的宗教信仰,應當勸人誠實向善,而不是讓貪婪之人找到新的斂財工具。

真正的福報,應當建立在正當生活、善良行為與良好人際關係之上,而不是建立在別人的眼淚之中。人生短短幾十年,無論累積多少財富,終究無法將金銀財寶帶離人世。但一個人曾經做過的事情,卻可能長久影響自己與他人的生命。

你可以欺騙別人的眼睛,卻不能因此改變事情的真相。

你可以利用別人的信任取得財富,卻不能用財富買回已經失去的良知。

你可以逃避一時的責任,卻不能要求所有受害者忘記自己曾經承受的痛苦。

如果真的相信天道與因果,就應當從今天開始守住自己的心。

不貪不義之財。不說欺騙之語。不設害人之局。不利用別人的感情。不假借神佛名義恐嚇眾生。

尤其應當記住:

一個人最大的福報,不是有多少人願意把錢交給你,而是有多少人願意真心相信你。

一個人最大的財富,不是帳戶裡有多少金錢,而是走到生命盡頭時,仍然能夠坦然面對自己的良知。

至於前世因果與來世業報,雖然屬於宗教信仰中難以用現代科學直接驗證的領域,但其勸善精神,仍然值得世人思考。

不要把來世當成逃避今生責任的藉口,也不要把因果當成恐嚇別人的工具。真正懂得因果的人,應當更加珍惜今生,更加謹慎自己的言行。因為今天所做的每一件事情,都可能成為明天人生的因緣。

心存貪婪,富貴也可能成為苦海;心守良知,平凡人生亦能安然自在。寧可清貧而不欺人,不可富貴而失天良。寧可少得世間財,不可多造欺心業。這便是我希望藉由《地府審判錄》告訴世人的道理。

修道先修心,修心先修德。德行不立,財富難以成為真正的福報;良知不存,再多的功德形式,也不能代替誠實做人。願世人珍惜自己的良知,也珍惜別人交付的信任。莫以惡小而為之,莫以善小而不為。

天道昭彰,因果不昧。人生最可怕的貧窮,不是身上沒有金錢,而是心中已經沒有良知。

台灣李貢銘 撰

中華民國115年10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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