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地府審判錄之二》
生前設計陷害別人的人,死後究竟要償還多少冤債?
人間可以隱瞞真相,良知卻記得所有罪惡
作者:台灣茅山宗壇李貢銘
人活在世間,最可怕的事情,不一定是遭遇貧窮、疾病或失敗,而是明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正在傷害別人,卻仍然為了滿足私慾,處心積慮地設計陷害無辜。
有些人為了金錢,可以背叛朋友;為了爭奪權力,可以出賣恩人;為了感情上的嫉妒,可以破壞別人的家庭;為了取得利益,甚至可以編造謊言,使原本清白的人蒙受冤屈。
這些人往往自以為聰明,認為只要計畫周密,沒有留下證據,便能夠逃避責任。
然而,他們忽略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。
世間的證據可以被隱藏,人的良知卻不能因為沒有證據,就把曾經發生的惡行變成善事。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