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資源取自何處
時代所在的經濟發展狀況,與各大宗教發揚光大息息有關?當知,宗教沒有豐富的經濟作為資源後盾,它是不可能發展順利,尤其是在百姓生活不安定的時期,宗教的資源就會縮減不濟,使其與民眾互動教化活動減少的情形。因為傳統宗教本身未具直接性的經濟生產力,與現代宗教的經營模式大有不同。現代想要推行宗教信仰幾乎都得自力更生,不能玩依賴捐獻,或得設立附加的產業作為資源的補給。兩者結合營運的方式,想要獲得社會更多的資源,必須事事恰到好處,否則恐怕扭曲宗教信仰的主旨,讓利益扭曲信仰的義理。若以傳統宗教之教派理念來說,兼職附設產業的方法是不被教徒普遍接受的行為,唯有少數較具規模的團體能有自力更生的能力。因為多數宗教主流的組織團體,已是歷經百千年以上的傳承,他們所累積下來的資產,已經足夠他們後代延續的使用,所以後代繼承者,根本就不用考慮附設產業或辦理增援經濟的必要性。這在中國大陸的宗教資產管理來說,經過文革之後的宗教產業,已經統一收為國有管理,目前承接經營或管理者,都是屬於官方政府的指派或是出租私人經營的方法。若以宗教設立的主旨來說,宗教的資源取自於社會,本來就有還諸於社會的義務與責任,這是台灣宗教申請設立管理時的法令,皆有明文規定的主張。因此,台灣宗教廟宇年年辦理對社會的救濟,宣導信徒要有錢出錢有力出力,確實對社會弱勢族群發生了不少奉獻及愛心的支援。 閱讀全文